听新闻
放大镜
【常州日报常州新闻版5月28日】“低头”司机的惨痛教训
2019-05-28 12:09:00  来源:溧阳检察

  

  

  由于司机开车大意,酿出大祸的案例尤其多,近日,两起因司机低头捡手机撞死人的交通肇事案件引发了热议。“看着死者家属,我也感觉有种无力感。”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丽霞叹息道。

  两起案件都发生在今年4月。4月25日下午1点多,高某在溧阳市驾驶私家车,因放置在中央扶手箱的手机滑落到副驾驶座位下面,他便低头去捡,松开油门却并未踩住刹车,导致车辆失控,撞到非机动车道上的一辆泵车,在泵车旁的放料员王某正在和工友说话,毫无预兆地被撞飞出去。后经抢救无效,被认定为颅脑损伤死亡。

  4月26日早晨5点,李某驾驶货车从溧阳周城开往金坛,途中因车辆颠簸,放置在操作台的手机滑落,李某便一手握着方向盘,低头捡手机,当他再抬起头时,车辆已经偏离进了非机动车道,撞上了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三轮车的谈某因此被撞倒在地,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了解,死者有一名正值花季的儿子,谈某的离去,是对其家庭的严重打击。

  “因为我的一时大意,让无辜的人付出了生命,我真的无比懊悔,对被害人家属深感亏欠,也希望能做出弥补。”犯罪嫌疑人高某悔恨交加。“就在一念之间,安全比手机重要,本可以避免的事,却因为我的失误酿成大错,再重要的事情也是可以在车子停下以后再做的,希望广大市民能以我为戒,注意行车安全。”检察官提审李某时,李某叹着气,连连摇头。

  经审查,高某和李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他们的行为都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被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两起交通肇事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和前提,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不仅夺走了无辜的生命,也给生者留下了长久的心灵创伤和阴影。近年来,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数目触目惊心,呈上升趋势。我们希望大家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事故的发生。当然,我们也将不遗余力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监督工作。”王丽霞说。

  童华岗 刘璐璐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