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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晚报城事检察在线5月19日】3起食品、药品类案件经抗诉重审后改判
2019-05-19 12:11:00  来源:溧阳检察

  

  溧阳检察院案管部门核查专项数据,及时发现问题

  3起食品、药品类案件经抗诉重审后改判

  他们的“关键词核查分析法”还受到了省检察院的关注和认可

  提高效率优化监督,案管部门重核专项数据

  事情要从2018年9月说起,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优化监管理念、创新业务监管思路。案管部门负责人宋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数据核查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决定对已判决的但问题较多的“禁止令”“缓刑考验期”“故意毁财罚金刑”等进行专项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期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31日。

  “输入关键词,对案卡进行层层筛选,这要比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审查来的快的多,效率更是高不少。”溧阳检察案件管理部门统计员李青操作熟练,很快对这些数据就有了分析结果。

  通过数据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数据核查中,李青输入“食品、药品”关键词后发现,此期间已经判决的食品、药品类案件,适用缓刑的有16件18人,但仅有13件14人同时宣告禁止令,未宣告禁止令的有3件4人,而根据两高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食品、药品类犯罪适用缓刑的,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即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判决适用了缓刑,却未宣告禁止令,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应当予以纠正。

  发现该问题后,宋瑜迅速核实情况,随后向相关部门报告,很快便得到了处理结果。当日,在检委会成员的一致同意下,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提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3起案件提出抗诉,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溧阳市人民法院重审,经审理,现3起案件全部改判到位。

  由点及面,“关键词核查分析法”在省院推进

  溧阳检察院这种做法一出,很快受到了省检察院的关注,省院在给出高度评价的同时,希望该院案管部门能针对全省,对问题较多的案件类型进行全面核查。于是,该院案管部门全体人员又投入全省数据的专项核查工作,分两期进行,最终形成了准确的数据分析结果,得到省院的充分认可。

  专项数据核查,不仅提升了检察核心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水平,更深化了核心业务数据与检察工作业务之间的结合度。参与此次专项核查的检察官李青还应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小课堂,将该院的数据分析、核查经验进行分享。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强化数据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同时,通报案卡错填漏填问题,发现抗诉线索及时移送,不仅在专项数据核查这一项工作中展现了积极影响,更是深入作用到检察院的各个部门,实现了规范司法行为和助力诉讼监督的‘双赢’效果。“宋瑜说。

  张莹 尹梦真

  “3起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经发回重审,现已全部改判,原判缓刑未判禁止令案件纠正到位了。”近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3起关于食品、药品类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承办检察官刘莎说起这些案件,直言案管部门的“关键词核查分析法”功不可没。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