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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7月27日2版】溧阳检察严守“一号公路”生态保护防线
2019-08-08 11:35:00  来源:

  

  溧阳检察严守“一号公路”生态保护防线

  □本报通讯员 刘璐璐 本报记者 郎建强

  近年来,溧阳市检察院办理了百余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且年均发案量呈上升趋势。

  溧阳市检察院本着守护一城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的职责,立足“一山一水一公路”的工作思路,建立了“一号公路”巡查机制,得到市领导和“一号公路”沿边村镇群众的广泛支持及关注。

  建立巡查机制 转被动为主动

  “虽然我们办的案件也不少了,但很多时候案件线索获取还是比较被动和局限,如今,建立巡查机制,设立巡查日志的做法,也算让这一问题有了新的突破!”专司环境资源检察的第四检察部主任宋瑜说。

  “一号公路”连接着溧阳98个行政村,312个自然村,该路以“三山(南山、曹山、瓦屋山)两湖(天目湖、长荡湖)”为中心,连接沿线旅游景区和特色乡村。宋瑜说,“这条路不仅仅是溧阳旅游业的‘颜值担当’,更是服务沿途村民、增创致富机遇,振兴乡村发展的‘实力担当’!保护好沿边生态,维持好这里的勃勃生机,我们检察机关有信心,更义不容辞!”

  “由于公路路程很长,我们计划将巡查工作分阶段进行,每月巡查两至三次,一年完成第一轮巡查!”7月3日,宋瑜带领青年干警前往“一号公路”进行了第一次巡查,而近日非法狩猎案件频发的别桥镇和天目湖镇成了首站。

  宋瑜带着干警首先考察路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隐患,随后与村镇干部了解近年来生态发展情况,还实地走访村民,了解近年深受困扰的环境问题,并提供举报方式。

  设立巡查日志 从片面到全面

  “每次巡查情况我们都会记入我们的巡查日志中,庆幸的是这次我们去,村民们很配合我们的工作,不仅提出建议还提供了一些案件线索,虽然是第一次,但收获不少!”干警金灿说着。

  在宋瑜的统一安排下,干警们将近年来生态违法案件进行了分类整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案件以或罪名或地域形式进行归类,提炼巡查重点,有目的地开展巡查工作。

  巡查日志记录下巡查初衷、经过和结果,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总结巡查收获,并将从村民、村干部等人处收集的案件线索进行归类,实时跟踪线索动态,确保巡查的体系性和全面性,保证巡查“留痕”。

  发展新思路 生态保护进行时

  2016年,溧阳检察院就建立诉前生态恢复机制,三年来该院建成了溧阳市生态修复基地,开展了多次增殖放流和补植复绿工作,生态恢复效果良好。

  如今,“一号公路”巡查工作已经展开,可喜的是,很快就收到群众的积极响应。针对近年来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土地、非法狩猎等案件频发,该院也将在不断探索中,以期通过更多元有效的方式,确保生态违法线索无遗漏,真正体现出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和司法威严。

  “相信随着‘一号公路’巡查机制深入推进,会有更多生态违法线索被检察机关主动发现,对该行为形成有效威慑,真正减少生态违法现象发生,守护好一城山水和天目湖畔的美丽!”溧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蒋鸿娜表示。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