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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大有可为
2019-02-27 14:47: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郑博超

  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守护海洋”,检察机关也积极行动起来。2月22日,“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在青岛召开。会议披露,要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守护海洋的生态效能。这一新举措,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应该为检察机关点赞。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当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但也是新课题,困难很多,任务很艰巨。陆地上的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空气污染,都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真真切切地侵害着我们的健康。相比陆地上的污染,海洋生态污染离我们比较远,其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很多人来说很陌生。事实上,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形势很严峻。据有关部门调查,随着我国“蓝海”战略的推进、海洋旅游业的开发,在海洋上的活动日益频繁,而各种污染也开始逐渐侵蚀着海洋生态环境。填海造地、围海养殖、“海洋开发热”等行为,使得海水水质恶化、垃圾堆积、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同时,相对于陆地上的环境治理,海洋环境保护呈滞后态势。海洋环境保护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短板。提高对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既是对担负着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新要求,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

  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成效卓著,已经被证明是一把利剑。2018年,最高检会同生态环境部等九个中央部委会签下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2018年,在公益诉讼领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案件5931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3521件,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97%。检察公益诉讼为解决公地治理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遏制海洋生态污染,检察公益诉讼应该也可以大有作为。跨地域性、成因复杂,是海洋生态污染的一个显著特点。这样的特点,决定了海洋生态污染防治必须有大局观,能够跨地域、跨区划开展工作,推动形成治理合力。实践中逐渐体现出来的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恰好顺应了这一特点和要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在探索建立环境检察跨区划协作机制,推动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治理合力等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做法,形成了很多有效的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树立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的全局观,搭建区域合作、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海洋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此看来,最高检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大有可为,值得期待。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