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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先授权后使用有多难?"合理使用"不能成短视频侵权幌子
2021-04-19 15:37: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何慧敏

  近日,数十家影视公司、行业协会、视频网站发布联合声明,共同呼吁广大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引发网络热议。

  近年来,短视频发展迅速,成为人们娱乐消遣的“杀时间”利器。花费较长时间看完一部长达数十集的影视剧,开始被“短视频碎片化看剧”的方式替代。浓缩版的影视解说短视频让网友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可以快速了解剧情梗概,既满足了娱乐需求,又节省了时间。追剧短视频成为当代青年的下饭神器。

  在影视短视频红利尽显之时,也暴露出侵犯原著著作权的问题。视频博主不打招呼的拿来主义,在作品上映初期就广泛传播“盗版”资源,分散原作用户量,赚取点击量和平台分成,有些还在其中加入广告植入赚取“推广费”。部分博主为了蹭热点,甚至故意贬低、辱骂,断章取义,制作暴力、色情标题博点击量,严重影响了原作品的社会影响。

  发生版权纠纷时,部分视频博主和平台有时会选择用“合理使用”作为自己的理由。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未经授权的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的行为涉嫌侵犯作品著作权,版权方有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力。判定作品是否“合理使用”的前提在于其是否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进行引用、评论,是否对原作品有实质性替代,并借助原作的价值来谋取商业利益。按照这个标准来看,部分追剧短视频已经涉嫌侵犯原作的版权,侵犯了原作者的权益。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影视作品的版权保护,建立“先授权后使用”的行业生态迫在眉睫。一方面,短视频平台要加强排查和监管,及时履行授权规定,约束侵权行为。视频博主也要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不能成为盗版资源的搬运工。另一方面,要避免矫枉过正和“一刀切”,版权方不能为授权设置重重门槛,更不能利用授权机制行垄断评价之实。只有既保护影视作品版权,又保障影视点评的话语自由,才能有效促进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双赢。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