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溧阳检察院与溧阳市公安局、溧阳市司法局共同会签订了《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为切实推动溧阳市剥权工作的规范化开展,避免文件的签订形同虚设。10月21日,由溧阳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牵头,联合公安相关部门赴戴埠派出所召开剥权工作试点推进会,就此记者对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
会议传达了《实施办法》签订的精神、原则和目的,并组织参会人员逐条学习《实施办法》中有关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终止执行等具体内容,确保《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会议共商剥权监管操作流程,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为原则,明确公安、检察院等各环节的衔接流程、日常具体监管节点,重点节假日期间的防控措施,保障刑罚正确执行。
“此次剥权试点推进会将以戴埠派出所为示范点,按照会议要求,抓紧出台剥权监管台账模板,制作样板卷宗,并由此推广下去,全面提升我市剥权罪犯的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检察院相关人员对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