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了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我院获评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订了《溧阳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在制定细化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的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能。
溧阳检察还将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开展每年一个主题、每月一次讲述的道德讲堂活动,每月一星评选和先进典型展示活动,开展党员活动日、集体政治生日等活动并组织红色精神阅读会,认真部署“三大一实干”、“双挂双促”、精准扶贫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志愿者活动,成立了以院青年党员干警为主力的“蓝纸鹤”检察志愿者队伍。此外,还通过“两微一端”广泛传播政法正能量,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下一步,我院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终极目标,不断开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