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召开2020年度首次联席会议,共同研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会上,各单位成员认真学习了《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就如何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问题作了交流探讨。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将方案落到实处,在服务保障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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