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提升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溧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头脑风暴”小课堂,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鹏参加。
小课堂上,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乔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从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审判实践等方面,解读了用人单位对外责任承担的问题。全体人员围绕条文核心“执行工作任务”该如何理解,结合部门办理的一起案件开展了激烈的头脑风暴,干警们不断抛出问题、探讨结论、举例分析、采信驳斥,课堂气氛十分活跃。
此次小课堂采用“头脑风暴”的方式,深度结合法典学习与案件讨论,有效提升了部门干警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果。今后,溧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头脑风暴小课堂”活动,为民事检察业务能力提升充续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