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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之三:巡回庭审开进了社区中心
2018-06-06 14:04:00  来源:

   6月5日是我国新环保法颁布后的第四个“世界环境日”,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溧阳市天目湖镇的桂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我院6位检委会委员到场旁听,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桂林村村干部,村民等共100余人一同听审。

  “我知道天目湖水域是禁渔区,但是心存侥幸,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对此十分后悔,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庭上,由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刘莎承办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被告人李某(化姓)作最后陈述。 

  去年年底,李某家里来了亲戚,他想捕点水库的鱼做招待。因此,他便来到天目湖水域沙河水库小桥头附近的水域用一张一米高,一二十米长的四指丝网,撒开网鱼,总共网到有鲤鱼、鲫鱼在内的6斤多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同样,另外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被告人张某(化名)以同样方式捕获鱼产品2.8斤。鉴于两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且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最终两人均被溧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的刑罚。 

  “这次听审给我带来很深的感触,以前以为禁渔区内捕鱼处罚也重不到哪里去,没想到已经构成犯罪了!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相关的规定!”听审的民众们纷纷感慨。 

  “旁听庭审,不仅有助于提高检委会对案件质量管控,更是增强了对业务部门有效的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例很有代表性,违法性认识不足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形式生动形象,老百姓也非常容易接受,效果非常好!”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芬说道。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