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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一线办案,彰显 “检察官”角色
2019-07-29 11:08:00  来源:溧阳检察

  “吕某某,我们是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现依法向你调查有关情况,希望你如实陈述,听清楚了吗?”日前,我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鑫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来到溧阳市公安局清安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吕某某进行了提审。

  吕某某涉嫌诈骗罪被溧阳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我院公诉部门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吕某某涉嫌虚假诉讼,遂将案件线索移交民行部门。在经过细致审查后,民行部门认为吕某某涉嫌虚假诉讼,于是立案监督。作为民事监督案件的承办人,提审前,赵鑫检察长进行了仔细阅卷,细致全面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并结合案情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提纲。提审中,赵鑫检察长依法告知了吕某某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法律条款,围绕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关键细节对吕某某进行了详细讯问。讯问结束后,吕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并保证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检察长带头办案,具体参与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与流程,强化责任担当,有效发挥了以上带下、引领示范的标杆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责任制的落地落实。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