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溧城街道办邀请我院就一起滥伐城市树木公益诉讼案开展会商。
溧阳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狄某将在自己厂区范围内自种的71棵香樟树、1棵银杏树全部砍伐。据现场测量,树木的地径最小在16cm,最大达到66cm。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和砍伐。滥伐城市树木不仅损害树木本身,也损害生态系统固碳调节功能,破坏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院将立足生态环境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生态检察+碳汇”工作,运用碳汇替代修复方式,将碳汇计量引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评估,要求违法者修复受损生态,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