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我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政协委员提供的公益诉讼线索,溧阳市千里湖周边发现私设的捕鸟网,对燕雀、老鹰等鸟类资源造成破坏。
我院迅速将该问题反馈至负有监管职责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议公安人员尽快赴现场巡查、及时拆除私设的捕鸟网。当日下午,我院干警便与森林公安民警共赴现场进行调查执法,切实保护千里湖生态资源。
千里湖自然资源丰富,是飞鸟鱼虫热爱的生态栖息地。经勘查,捕鸟网就设置在湖边田野间,用木杆支撑,网高约为3米,网线极细,网眼细密,肉眼几乎难以辨别,捕鸟网上还可见被卡住已死亡的小动物。我院干警与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拆除了捕鸟网,并依法将其收缴。随后,又来到周边村庄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通过释法说理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凝聚保护共识、形成保护合力。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持续关注全市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行政公益诉讼、普法宣传等职能,杜绝非法拉网捕鸟等情况,全力守护溧阳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