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检察院受溧阳市司法局邀请,参与行政复议阶段和解工作,成功促成一起治安处罚案件达成和解。
该案系因邻里纠纷而引发的斗殴事件,杨某怀疑张某骑车撞伤孙子,用拳头殴打张某,过程中张某摔倒致腰部受伤。经公安机关鉴定,张某的伤情不构成轻微伤,故公安机关对杨某作出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张某不予处罚。张某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向溧阳市司法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在调解过程中,检察人员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刑事立案标准、民事侵权赔偿法律规定,结合斗殴发生的起因,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展开调解工作,帮助双方打开心结、理性谈判。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一次性赔偿张某三万元。
下一步,溧阳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与溧阳市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办法》,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潜在诉讼,减少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