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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01-14 09:54:00  来源:溧阳检察

2020年,我院在溧阳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577件。

一、聚焦“双突破”“双决胜”目标,努力服务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建设部署

我们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

出台服务保障全市“两大突破年”工作主题的“15条意见”与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6条意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平等司法保护,起诉影响非公经济案件20件41人。出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工作办法,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撤案5件。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制售假章假证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15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从保障企业发展稳定出发,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法律界限内不批捕3人、不起诉5人,以刚中有柔的办案,传递司法的温度。依托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为1600余名各类企业人员提供法治教育。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成立工作组,主动走进140余家企业,发放防范法律风险提示函,提供法律咨询。

持续保障三大攻坚战。在助力防范风险方面,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43人,涉案总金额超过3370万元;在办案中尽可能挽回群众损失,降低和防止涉稳等方面的次生风险。形成安全生产、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等专题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在助力污染防治方面,以水资源污染、扬尘污染为重点,主动监督、强化对偷排废水废气、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的打击整治,起诉相关犯罪18人。开展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清理水源5处,恢复治理水域面积8.4亩,分别与金坛区、宜兴市、广德市建立跨区域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在助力精准脱贫方面,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件8件,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依托检察职能帮助14名农民工追讨欠薪43.6万元。发挥司法救助功能,救助被害人等困难群众24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防止和减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广泛开展“党员义工365”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常态化阳光扶贫走访困难群众,结队共建,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完成扶贫目标任务。

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度融入网格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推进“检察官进网格”,37名检察官定点联络全市207个社区、街道及行政村。结合七五普法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共开展普法活动32次。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联合开展检察宣传进高校活动,开启共建法治校园之路。加强与市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关注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起诉侵犯弱势群体权益犯罪86人,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三效合一”。针对小区电梯安全故障、业主装修私自拆除承重墙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份,守护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疫情期间,49名检察干警担任防疫“楼长”及志愿者,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大局。起诉口罩诈骗、家长群行骗等涉疫情刑事案件7件,严厉打击疫情期间犯罪。

二、强化“精准打击”“司法为民”办案意识,着力推进平安溧阳建设

我们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安全护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捕犯罪嫌疑人262人,起诉1102人,出庭指控833件。

助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起诉恶势力犯罪10人,全力做好万新良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史宇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两个专案的出庭公诉工作,组建最优的公诉团队,制作出庭预案500余页18万字,证据展示PPT1300余页。通过强有力的指控,促使两个专案的绝大多数被告人认罪认罚,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等原则,既不降格处理,也不拔高凑数。追加认定黑恶犯罪2人,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7人依法不予认定。针对犯罪特点、成因,提出加强管理、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2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倾力维护公共安全稳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1·24”杀人案、批捕保姆杀人案、“9ˑ9”电信网络诈骗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48人,同比增长44.4%。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盗抢骗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起诉307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保健品“骗老坑老”、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骗“血汗钱”、赚“黑心钱”的犯罪分子,批准逮捕47人,同比增长近8倍,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起诉17人,同比增长近4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起诉“黄赌毒”犯罪140人,同比增长10.2%,净化治安环境。

努力唤醒“沉睡的法律条款”。围绕办案中发现的法条虚置造成社会隐患问题,开展唤醒“沉睡的法律条款”系列活动,逐步推进落实免于刑事处罚后非刑罚措施适用、罚金刑减免、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管理等7项司法实践,努力将“纸上的法律”成为实践的“践行准则”。分别与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实施意见、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GDP”。努力将检察环节“案-件比”从年初的1.8降至1.27,在遵循司法办案规律的前提下,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尽可能减少案件延长审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影响办案时效的因素。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模式,推动30%的刑事公诉案件实现速裁程序办理,平均办案期限缩短3天。全面做好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等工作,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到95.6%,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审结数同比增长32.44%,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3%,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被害人宽宥谅解,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奋力探索“枫桥经验”溧检实践。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实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287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原处理正确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聘请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建常州市检察机关首家“听证员人才库”。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谈,组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56次,刑事和解11件,促进案结事了。

三、遵循“法治权威”“公平正义”准则,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我们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与各职能部门一起促公正、提公信,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类监督案件190件。

刑事监督全域覆盖。办理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案件88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引导侦查、审前过滤、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20件,审查起诉准确改变定性102件,追诉漏犯漏罪12人,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6件。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办案衔接、反馈等机制,提前介入案件9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监督和保外就医专项监督。监督将4名被判处实刑但未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与市法院出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加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财产刑执行等监督工作,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6件。

民事和行政监督提质增效。始终将精准监督作为民行检察监督的首要标准,办结民事和行政监督案件10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提出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类检察建议69件,采纳率91%。对20件申请监督案件决定不予支持监督,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和解等途径,最大限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中久访不息的案件实质性化解,在办理费某某环境污染行政争议监督案件中,多次走访调查,在充分论证化解可行性的基础上与案件当事人、行政机关、法院多方沟通协商,以公开听证促成双方矛盾化解,当事人主动息诉息访,在常州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零的突破。

检察公益诉讼纵深推进。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审议意见。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47件,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97%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解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法院全部支持诉讼请求。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与多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对办案中发现的线上减肥食品肆意买卖乱象和私设生猪屠宰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查看黑臭水体污染整治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与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排查全市66处文保单位,提出检察建议9份,有效推动了文物保护制度的落地。

护“未”成长尽职尽责。依法从严从快惩治虐待、性侵儿童等犯罪,办理相关案件50件,开展心理疏导34人次,社会救助19人次,亲职教育12次。对2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宽处理,其中不批捕4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不起诉3人。牵头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累计上报19人次。通过建立的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联合市公安局查询9286名拟入职或在职人员,发现前科劣迹或正被刑事追究人员14人,交相关部门跟进处理。构建困境儿童守护人机制,支持起诉变更监护人3件3人,让“不履职”的父母“不占位”。打造“菲菲说法”未检普法宣传品牌,为全市青少年开展校园暴力、防侵害等普法讲座16次。对办案中发现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发出常州市首例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清网行动”。

四、强调“政治引领”“素能为要”,切实抓好检察队伍“四化建设”

我们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毫不动摇讲政治、抓党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开展党组集中学习15次,组织全院培训15次,锻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检察队伍。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次,获评“五个好”市级机关党组织。切实抓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学习工作,发挥党建促队建作用,继续推进“党旗更红、检察更蓝”系列党建活动,举行“我的初心我践行”“道德讲堂之‘焦裕禄精神’讲述”等活动9次。

持之以恒精业务、强本领。以强化干警综合实战能力为导向,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的人才兴检战略,着力固根本、挖潜能。以训促学、以赛促练、以研促思,开展融培训、小课堂、辩论赛等活动32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互挂互促干部培养机制,提升干警专业能力。院团总支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专业化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表彰,1人在全省检察业务比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5人次在省、市级以上期刊发表调研文章获奖。

锲而不舍促规范、重自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通过检务督察、专项治理等方式,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以案为鉴,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以查纠突出问题为目标,精准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检察长上警示教育专题党课、支部专题学习、面对面谈心谈话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纪律红线更亮、让底线意识更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开展出入境、任职回避、违规投资经商等专项检务督查10次,确保无遗漏。

坚定不移提公信、赢认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各类法律文书986份、重要案件信息242条,走访全市19家律师事务所和6家法律服务所,充分听取意见。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检民联系紧密度。依托“两微一网”平台,让检察工作走出“法律圈”,融入百姓“朋友圈”,开设走进检察、说案品味等8个专栏,拍摄民法典、脱贫攻坚宣传短片,干警自编自导的微电影《我相信》获省“三微”比赛三等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监委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度、纵深度不够,司法保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新的办案模式和机制还需进一步适应和优化,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和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检压力传导仍不够充分。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争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全面依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溧阳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抓牢抓紧政治建设主线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容与检察工作实际融汇起来,扎实推进十九届五中全会成果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为全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凝聚合力。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持续打造“融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健全压责任、强支部、提能力、保落实四项机制。

二、抓细抓精服务大局主轴

围绕市委“生态品质巩固提升年”部署,结合职能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六稳六保”等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秉承“轻轻重重”“权益双向保护”的检察新理念,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保护实施意见。成立非公经济保护工作专班,将非公经济保护成效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将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打造成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民企”精品试点。积极协同多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为溧阳完善“建筑之乡”特色品牌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三、抓严抓实司法办案主责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审议意见,着力在宽严相济、罪当其罚,促进认罪悔过上下功夫。优化刑事检察,深化捕诉一体机制,提升办案质量,不断有效降低“案-件比”。从严从快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强化民事监督精准度,突出虚假诉讼深层次领域的违法行为监督。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全面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努力使溧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为“两山理论”的法治实践样本。

四、抓常抓长队伍建设主旨

探索检校共建新模式,推动高校优质师资与检察办案一线司法实践经验优势互融、成果转化。以复合型、学习型、实战型检察人才为培养目标,进一步强化检察干部分类培养选拔机制。持续推动检察官专业团队建设,以专业化促实效。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形成能进能出的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全国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服务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和绿色现代化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