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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第四届听证员的公告
2026-08-17 15:42:00  来源:溧阳检察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检察听证工作,以司法公开助推公平正义,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第四届听证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听证员50

  二、选任条件

  听证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4.具有正常参加听证活动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具有法学、医学、教育、金融、环保、建筑、农林、心理、知识产权等专业知识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

  3.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

  4.其他熟悉相关领域或者行业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人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曾在听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情形的

  (四)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已入选其他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的

  5.其他不适宜选任的人员。

  三、听证员职责

  1.被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检察听证活动;

  2.听证员在听证活动中应当依法履职,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客观、公正、独立地发表听证意见;

  3.听证员在听证会召开前应当认真了解案件情况、法律和政策,按时参加听证会;

  4.听证员应当保守听证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办案秘密等。

  四、任期及履职保障

  1.听证员实行定期聘任、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本院根据相关规定,为听证员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履行听证职责。

  五、选任方式及程序

  选任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可自愿向溧阳人民检察院报名申请。

  2.单位或组织推荐。有关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选任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本院微信公众号溧阳检察和门户网站(https://czly.jsjc.gov.cn/)发布选任公告。

  2.报名方式。符合选任条件的公民请填写《溧阳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报名表》(见附件),前往溧阳人民检察院(溧阳市昆仑南路901号)12309窗口递交所需资料,或者发送报名表及所需资料扫描件至电子邮箱(lyjcy2026@163.com)。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8月28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溧阳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报名表》、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各1份。

  5.初审和考察。本院对单位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按照选任条件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6.确定和聘任。综合资格审查和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对符合条件的拟任人员,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选任证书,向社会公布选任结果(公布平台同上)。

  联系电话:0519-87206322

  联  系 人:刘聪谚

  溧阳人民检察院

  2026年817

  附件: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报名表 https://www.kdocs.cn/l/crdJx0qtgQpO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