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今日开庭
2017-06-01 16:45:00  来源:

   6月1日上午9时,江苏省溧阳市院提起的溧阳地区首例确认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违法行政公益诉讼在溧阳市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中,溧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仲军以及民行科负责人作为该案公益诉讼人,与被告溧阳市农林局就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被告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法定职责、是否存在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是否具备免于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是否等同于完全履职等争议焦点和重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公益诉讼人强调了被告没有及时全面地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案涉林地目前仍然没有恢复原状的客观事实,被告负有恢复林地原状的法定义务应当继续履行法定职责。庭审最后,各方当事人发表了诉讼意见和答辩意见,溧阳法院将就本案择日宣判。 

  被告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庭审后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表示将积极履职法定职责。这起案件是溧阳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于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践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都有重大意义。

  编辑:史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