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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2022-02-14 11:22:00  来源:溧阳检察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5日在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白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

  五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这一目标愿景,认真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扎实推动法治溧阳建设。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984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582件,审查起诉案件4570件,刑事、民事申诉案件167件,公益诉讼案件183件,诉讼活动监督388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30个全国、省市级荣誉称号,69个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紧扣大局,高站位服务地方发展

  着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20条意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52条意见”等规范性文件11份,将检察职能融入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全局。办理涉企刑事案件92件145人,帮助受害企业及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持续开展“挂案清理”,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7件。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对民营企业经营者不予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23人,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打造的溧阳市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被评为首批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列入江苏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实体警示教育基地,累计开展企业体检300余次。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人,涉案总金额超过3.16亿元。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4部门制定出台《溧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召开联席会议7次,提前介入案件19起。在推进精准脱贫方面,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起诉46件68人。联合多部门会签《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发挥检察支持起诉作用,帮助127名劳动者追讨欠薪350余万元。在推进污染防治方面,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3件201人。与金坛区、宜兴市、广德市建立跨区域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治理,向宜兴、广德、郎溪等地检察机关移送公益诉讼线索3件。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万某某、史某某等黑恶势力,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24件48人,起诉92人,向市纪委监委、市扫黑办、市公安局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9条。办理的万某某专案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是常州地区唯一入选案例,该案1名承办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对办案中发现的外来人口管理、体校学生管理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其中针对银行违规委外清收问题的检察建议获评2018-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二、主动履职,高质效守护平安溧阳

  惩治犯罪明轻重、促和谐。起诉故意杀人、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3171人,妥善处理好竹箦浴室杀人案、保姆杀人案、虐童案等社会关注热点案件。严惩“9·9”电信网络诈骗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骗取人民群众“血汗钱”的犯罪分子,批准逮捕67人。起诉假口罩、妨害疫情防控等涉疫案件5人,为疫情时期稳控社会风险提供坚强检察保障。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对484名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实行轻缓处理,最大限度保障相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民事、行政检察求突破、争先进。集中打击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2件,针对一起涉及100余人追索劳动报酬的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6件,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全部采纳。探索“三听三设三蓄”检察和解息诉工作模式,促成146件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和解,来信来访案件和解息诉率达83.7%。发挥职能优势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费某某环境污染行政争议监督案件中,以公开听证促成双方矛盾化解,在常州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零”的突破。

  公益诉讼察民忧、暖民心。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8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专项监督,形成“统一回收、集中处置”模式,让农药废弃包装物“不再流浪”。开展“大棚房”整治行动,932平方米违建被强制拆除,遏制耕地“非农化”。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推动12处历史文物得以修缮,助力历史文化名城创建。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建“检源行”党建联盟,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整治,推动完成处置闲置土地17宗,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1.1亿元。

  法律监督拓路径、护权益。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联合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察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立案、撤案107件,审查起诉改变定性153件,追诉漏犯漏罪58人,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25件。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不当情形66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7人。持续推进“激活沉睡法条”活动,让剥夺政治权利管理、罚金刑减免等七个法律沉睡条款在溧阳落地见效。

  三、勇担责任,高效能推进市域治理

  注重效率,彰显服务群众理念。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信访案件释法说理的工作规定(试行)》,落实重点涉检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化解制度,防止矛盾积累上行。受理各类来信283件,接待群众来访1307人次,实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组建常州市检察机关首家“听证员人才库”,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等开展公开听证72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凝聚合力,优化未成年人保护。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87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不予批准逮捕28人,附条件不起诉63人。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累计上报33人次。完善教职工、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查询11223名拟入职和在职人员,相关案例入选最高检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十大典型案例。联合烟草、市监等5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禁设禁入场所专项整治,未成年人禁入禁售标志整改率100%,禁设场所整改率68.9%。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获评江苏省法学会六大犯罪治理优秀案例奖、省级“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恪守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倾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的安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联合市职能部门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的意见》,重点整治药品领域犯罪,起诉17件21人。与市网格中心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机制,与城管、住建等6部门召开窨井盖治理协调会,预防窨井盖“吃人伤人”。办理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全国首例高空抛物案,推动高空抛物问题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督促镇区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强化物业管理。

  情牵基层,提高服务民生水平。以“检察官进网格”为抓手,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检察为民办实事”及“精准普法月月行”系列活动。组织70余人次参加公益献血,通过“慈善一日捐”、援疆建设等捐献48万元爱心善款。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147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4300余份。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案件信息9603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次,4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

  四、深化改革,高标准优化队伍管理

  积极支持职能变革。以转隶为转机,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反贪、反渎、预防职能和人员转隶,划转编制25个,转隶人员12名。持续推进监检衔接,做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实现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事实证据严格审查、重要问题及时沟通。五年来受理市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4人,起诉25人,有罪判决率达100%,案件质量不断上升。注重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3.7万元。

  夯实办案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15个内设机构精简成8个部门,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布局纵深推进检察履职。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岗位职责。运用好检察人员考核和等级晋升制度,奖惩结合,摒弃员额检察官一劳永逸的“终身福利制”,形成动态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发挥案件质量考评、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作用,完善案件质量问题纠错机制。

  提升司法办案效能。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检察环节“案-件比”降至1.039,争取一次性办结案件,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努力降低群众司法成本、减少讼累。落实“捕诉一体”办案要求,办案人员“一案到底”,解决重复审查和办案周期过长等问题,实现“1+1>2”的效果。构建良好检律关系,健全值班律师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同步录音录像下的控辩协商机制。对3452名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占比63.05%,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占比39.46%,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五、争创一流,高水平锻造检察铁军

  抓党建引领根本,稳步提升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州市委政治巡察为契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30次,为上级决策部署提供参考84份,被批示肯定65次。开展“我的初心我践行”、“三牛”精神典型人物评选等活动14次。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8个,32人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

  守务实清廉底线,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谈心谈话工作办法等13个文件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履责承诺书,压紧压实责任。修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组织“双周学廉”75次、警示教育活动16次、各类提醒谈话24批436人次,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检察权运行的风险。切实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零报告”制度。通报执法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3个,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对2名违纪违法干警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聚长远发展动能,不断强化人员素能建设。围绕基础业务能力培养,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开展常态化练兵,组织检察业务讲座、“小课堂”培训等135次,通过法律文书精品案例评比、辩论赛、业务竞赛等,发现培养尖兵苗子。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齐推检校共建,8篇理论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法学会论文评比中获奖。与上级、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建立互挂互促干部培养机制,丰富干警岗位经历。

  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常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2个专业化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表彰,22人在全国、全省及市级检察业务比赛中荣获业务能手、标兵称号,45人次在省、市级以上期刊发表调研文章获奖。10个案件、13件检察建议因办案质量突出、监督效果扎实,获评省、市级十佳、优秀刑事监督案件及检察建议。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各位代表、同志们,五年风雨兼程、五年砥砺前行,回顾五年工作,我们形成了一些工作经验和体会。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党的建设掌舵。依靠党委协调、统一思想,排除办案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五年来,我们坚持以规划蓝图定向。结合本地实际,服务保障“两大攻坚”“两大突破”等全市工作主题,展现检察担当。五年来,我们坚持以司法改革破浪。积极回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时代命题。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从严治检固本。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接受监督致远。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得到人大常委会及代表们的支持,收到各类建议150余条,助力检察行稳致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法律监督的力度、质效需更紧跟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检察队伍“四个过硬”水平有待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重点予以关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溧阳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阶段,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的关键阶段。对此,溧阳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同发展,为打造苏南现代化建设先行示范区溧阳样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强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事业血液。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常态化。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地方党委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和重大案件。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将服务大局融入检察履职肌理。持续推进建设平安溧阳,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大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净化网络空间。针对国有土地闲置和利用率低的问题,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同推进土地开发利用。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服务绿色崛起。

  三是坚持独立公正,将精准高效融入法律监督核心。坚持法律监督系统化推进,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落实检察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做强民事检察,帮助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化解矛盾。做实行政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是坚持人才兴检,将素能培养融入检察队伍脉络。坚持严管厚爱,持续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面推进各类人员考核,完善便捷易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提升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总结提升及普法宣传能力,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精神,新时代催生新作为!检察机关将在溧阳市委和常州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要求,大力推动能动司法,打造崇法善治、赤诚奉献的溧阳检察,为打造苏南现代化建设先行示范区绿色崛起县域样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