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溧阳院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调研报告的撰写,微视频的制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努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近日,我院组织拍摄的微电影《家长会》以及第三检察部干警刘莎撰写的《审查起诉过程中追诉二人并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姚某某、邓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第五检察部王明撰写的《溧阳市石街蔬菜专业合作社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常州市2018—2019年度“以案释法”精品视频及案例。
另有多篇调研成果获发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俊峰撰写的《溧阳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引领助推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果》、王丽霞撰写的《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认罪认罚制度的思考》、潘霞撰写的《江苏省溧阳市农药废弃保障无管理专项整治公益诉讼案》、王明撰写的《溧阳市石街蔬菜专业合作社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公益诉讼案》、高雅婷撰写的《刑民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傻傻分不清?—隐瞒债务部分清偿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发表在《常检视界》。
下一步,溧阳院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立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提高普法质效,多出精品案例,推动以案释法机制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