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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庭前案件协调会 保证案件审理效果
2019-11-21 16:43:00  来源:溧阳检察

  近日,我院与法院、自然资源局、戴埠镇人民政府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案件协调会,就戴埠镇村民李某违法占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了沟通协调。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仲军,第五检察部主任高永刚参加了会议。

  李某违法占地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是我院经省院批复后,依法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为今年常州地区首例。为保证案件顺利审理,庭审前组织召开此次案件协调会。

  会上,首先由承办检察官高永刚对该案的线索发现、诉前情况、起诉的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表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责所在。仲军副检察长表示,李某违法占地的行为,破坏了农用地,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土地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职,及时督促涉案当事人进行整改。随后,戴埠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初步整改方案,并由戴埠镇政府组织人员实施。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表示积极配合戴埠镇政府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整改结束后对涉案地块进行再次勘验测量并出具整改报告。会上各方对整改方案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案件协调会的召开,对案件的顺利办理起到积极作用。一方面对违法占用的土地地进行及时整改,有效避免违法状态处于持续状态;另一方面,在法院庭审前整改到位,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听取各方的意见,拟定整改方案,达到案件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