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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检察院就“两省三地”检察机关建立生态和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
2023-05-29 10:32:00  来源:溧阳检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溧阳市检察院联合安徽省广德市检察院、郎溪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此,溧阳市检察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协作配合机制。

  首先,三地检察机关要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主动交换办案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问题沟通,每季度通报主要检察业务工作数据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区域关联案件信息和刑事个案的具体问题,打破区域管辖壁垒,实现协作效率和质量效果的统一。

  其次,建立调查取证协作、重大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会商、联合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协作机制,推动解决按行政区划确定管辖案件调查收集证据难、定损事实不全面、生态治理难等问题,形成以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三地检察机关应当为案件办理提供办案场所和技术装备使用等便利,必要时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和鉴定机构提供支持。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可以成立联合办案组,根据办案需求与相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就鉴定标准、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会商,确保案件顺利办理。

  第三,以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开展协同治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三地检察机关要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的力度,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运用法律手段向犯罪分子追偿污染环境、破坏资源造成的损失及修复环境所需费用,促进天目湖水源地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要联合环境受损地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案件复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跟踪和评估,在惩罚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通过消除污染、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多赢共赢。

  最后,三地检察机关可以共享具有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经验、行业专业知识或擅长调查取证等实践性专家人才资源。对涉及到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件的总结宣传,要共同策划、组织和发布,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支持生态检察工作。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