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开展“唤醒”系列活动,依法保障人权,参与基层治理,取得较好成效。为更好宣传治理成效,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了该院“唤醒”系列活动的三方面。
一、唤醒“沉睡”的法条,保障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以联合出台实施细则方式,先后激活剥夺政治权利管理、罚金刑减免、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权”等9个法律“沉睡”条款,并常态化开展试行工作。如联合溧阳市公安局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28条措施,解决刑法第43条关于拘役服刑罪犯“回家权”落实缺位的问题,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办法试行以来共对30余名拘役罪犯开展该项工作,有效促进拘役罪犯认罪服法、接受改造和融入社会,彰显司法文明,获评2021年度常州市委政法委典型案(事)例。
二、唤醒“假睡”的家长,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办案中发现某些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平时在教育管理孩子时存在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或想管却简单管、粗暴管的情形,与妇联、民政等5家单位联合建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资金,携手6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组建由检察官、妇女主任、“五老”、家庭教育指导专家等组成的帮教团队,建成集心理咨询、教育帮教、实体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服务站。同时将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从涉罪未成年人扩大到未成年人被害人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目前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4人次,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人次。其中办理的鲍某某等9人家庭教育指导案获苏锡常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与发展论坛精品奖。
三、唤醒“装睡”的旅馆,落实询问登记报告制度。针对在涉未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全市范围内部分旅馆、酒店受利益驱动,对未成年人入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纵容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梳理了2019年以来在宾馆、酒店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酒店经营者进行公开训诫。开展旅馆行业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治理行动,在常州市率先开发运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自动预警系统,实现对未成年人住宿的监管。运用专项执法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双重监管旅馆业履行询问、登记、报告义务情况,让旅馆业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行为真正做到“不敢、不能、不想”。同时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开展不宜活动、从事不宜职业“三不宜”行为处置机制,形成全方位的监管,使得旅馆业不能“装睡”,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