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履行法律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03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1770件,民事检察案件106件、行政检察案件35件、公益诉讼案件119件。15项业务考核指标位列常州市前列,四大检察高质量均衡发展。先后获评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常州市先进基层院等荣誉,“溧警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法警特色品牌。全院累计14人次在省、市级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3个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位居常州第一、全省前列。2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为大局服务,高站位护航品质发展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社会安澜、群众安宁,是我们职责所在。全年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45件1232人,同比分别上升32.43%、24.8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推进“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收集涉黑涉恶线索3个。严厉打击“黄赌毒”,办理相关案件72件151人,监督销毁新型毒品43.8公斤。全链条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起诉139人。依法从严处理缅北“神洲集团”电诈回流案,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79人,有罪判决率100%,协同公安追赃挽损,保持打击境外电信网络犯罪活动高压态势。联合公安、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医保基金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同步开展全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起诉9件20人,办理侵害企业权益案件18件26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170万元。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8份,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依法经营。联合公安、法院及知识产权等6部门,建立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件4人,起诉8件12人。办理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促成200余万元赔偿款项到位,“让侵权者痛到不敢再犯”。在解决一起历时两年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僵局案件中,联合法院、主管部门成功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帮助恢复正常经营秩序,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启动“精准护企检察行”,44名检察干警实地走访88家重点企业,收集法治需求122条,为20余家企业现场“体检”,解答法律难题,让企业安心留下、健康发展、轻装前行。
三是厚植生态底色。生态福祉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围绕天目湖水源地保护,联合安徽省广德、郎溪两地检察机关建立生态和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共筑跨省“蓝天、碧水、净土”司法屏障。吸纳林业、渔业、新闻记者等74人充实公益诉讼志愿者平台,收集各类生态资源受侵害线索40条。紧紧围绕全市“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大气扬尘污染、非法倾倒垃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办理猎捕野生动物、倾倒危废物等案件11件,督促清理河道污染3000立方米,拆除捕鸟网1200平方米,让人与自然更加和谐,让溧阳的生态优势愈发显现。
四是聚力反腐倡廉。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联合监察机关、法院落实好职务犯罪“1+9”协作配合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2件15人,起诉10件13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合计追赃挽损1324万元。与监察机关共同邀请4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依法稳妥激活检察机动侦查权,上下两级联动,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常州市某区车管所原副所长立案侦查,为全省首例。
二、为人民司法,多渠道保障民生福祉
一是情系弱势群体。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全省率先建立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强制报告机制,收到职能部门移交线索5条,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14件,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6人。围绕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利义务告知开展类案监督,切实维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民法典典型案例。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为抓手,稳步推进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治干预、完善全市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全力护佑国家生育政策落实。向因案致贫的71人发放救助金36.2万元,为陷入困境者,既解“燃眉之急”,更解“长久之需”。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协同住建、人社等部门,化解劳资纠纷95件,为94人追回欠薪113万元,让劳动者不为“薪”烦,两案例先后获评常州市第三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例。
二是护佑少年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是家事,更是国事。牢固树立“轻轻重重”理念,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审查逮捕27人,起诉29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10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后,对违反考验期规定的2名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悔过表现良好的1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协同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市融媒体中心共同开发常州首个集强制报告、线索收集等功能为一体的“萌竹·护未成长”APP,收集线索38件、立案5件,打造溧阳“未成年人身边的110”,获评2023年常州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三是助力诉源治理。既要治罪,更要治理。全年接待处理信访126件,同比下降50%,所有案件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着力完善院领导首办责任制,共包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6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修·和”刑事和解工作室,依托全市“百姓议事堂”开展矛盾化解,促成刑事和解56件64人,调解成功率达95.8%,不起诉率80%,促进“心结”“法结”一起解。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从一案向一域拓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梳理437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推动全市噪声污染公益诉讼专项整治,发现线索12件,发出检察关注函6份,督促职能部门积极整改,“还静于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为法治担当,全方位坚守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显著。法律监督职能是立身之本,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联合法院、公安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侦诉审”一体化办案机制,启动侦诉审“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制约监督与配合协作的双赢,提前介入重大案件298件,案件流转速度同比上升38%。全年监督立案14件34人,撤案29件58人,不批准逮捕2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5件,提请抗诉9件。坚持“不让无辜者无端担责”,就一名无辜群众“被他人冒名犯罪”问题开展监督纠正工作,依法提请抗诉,获法院改判,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落实起诉必要性审查要求,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的21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刑事执行监督有力有为。让刑事裁判“不空判”,刑事执行“无错漏”。发现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型执行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执行到位60万元。深入推进未交付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收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人员132人,有效杜绝判而不押、有罪无罚现象。打造“矫正+公益+帮扶”一体多元化社区矫正监督样板,与司法局在苏华集团设立“启明星”社区矫正实践基地,开展技能学习班4期,提高社矫人员再就业技能。设立公益服务实践站,组织、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环境保护、服务老年人等公益主题活动5次,提升矫正质效。依托已有的“三省六地”社区矫正机制,为40余名社矫对象解决跨地区经营、异地就医等难题。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靶向提升。只有精准监督,才能双赢共赢。共受理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0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请抗诉2件,对虚假诉讼参与人提出司法惩戒检察建议6件,全部被采纳,让打“假官司”的人吃上“真官司”。不诉≠不罚,不起诉并不是案件终结,联合公安等6部门会签完善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机关对34名不起诉对象作出行政处罚。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推进恶意注销、企业高管涤除登记等问题治理,推动吊销涉罪企业营业执照5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亮点频出。以公益诉讼法治之力,守护你我美好生活。建立“益心为公”志愿者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受理各类线索40条,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24件。落实“六长出题、检察答题、人民阅卷”工作,围绕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古树名木等6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完成问卷调查、现场听证等10余次,督促多方开展整治,努力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排查全市574家网络餐饮商户,发现部分商户存在卫生状况、亮证经营等方面问题,撰写风险研判报告,促成将网络食品安全纳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守住百姓“舌尖安全”。
四、为自强实干,精管理锻造过硬队伍
一是凝心铸魂强党性。
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树牢宗旨意识、厚植家国情怀、锤炼忠诚品格。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红色史迹现场感悟学,开展各类集中学习、心得研讨、专题辅导38次。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确定优化营商环境、特困群体保护等7项重点调研课题,开展实地调研20余次,建章立制3项。
二是强基固本提素能。优化“青蓝工程”,打造人才“选育用”闭环。常态化评选“溧检之星”24人、“季度突出贡献部门”4个,树牢“唯实争先”工作导向。与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大学及安徽科技学院开展检校共建,加强人才共育与资源共享,10篇理论调研成果在国家级、省级论文评选中获奖。以赛促学、以赛促训,14人次在省市级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坚持“重德才、论实绩”选人用人导向,选任中层干部4名,遴选2名助理入额,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2名。
三是作风过硬促廉洁。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结合中层干部选任、新进公务员培训等开展廉政谈话90余人次。做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共73件,院领导填报24件,占比达32.9%。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从实体和程序上查找司法办案中的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倒逼检察干警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
四是检务公开助自律。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2次,9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汇报履职情况。增进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听取代表意见39次,全年制作《溧检专报》12期,发送至人大代表2156人次。5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活动。围绕“护企”“护未”“护生态”等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28次,覆盖受众1975人次。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法治资讯、办案故事502篇次,拍摄的《典籍里的法治故事》获评常州市“三微”大赛微视频类一等奖。
一年来,溧阳检察干警有成绩、队伍有品牌、工作有影响、事业有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代表们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请允许我用最简单的语言、最诚挚的心向大家表示感谢,感恩这一路有你们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成绩可喜,但短板、弱项也不容忽视。我们的司法理念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在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以检府联动齐推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不多,还需持续完善。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品质溧检深化年”建设,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依法、能动履职,在常州建设“新能源之都”和溧阳建设“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过程中,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锤炼坚实品格,强化政治忠诚。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持之以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权益。继续发挥“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效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全力打造“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溧阳模板。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和侵犯特殊群体权益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1+1+x”机制,提升溧阳本地名优企业品牌保护意识。加快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升级改造,及时回应企业法律诉求。继续答好“六长出题”,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三是深化监督实践,推动系统治理。注重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完善“侦诉审”一体化办案机制,努力实现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深化对“人”的监督,紧盯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薄弱环节,既实现个案公正,又促进统一裁判标准,维护司法公正。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妥善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秉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守护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激发争先动能。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建设,深化“青蓝工程”,用好“三大课堂”,推进队伍政治素养、大局观念、专业能力的稳步提升。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持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
寄语洛城风日道,明年春色倍还人。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主旨,认真落实好代表审议意见,切实将代表们的关注、期许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找准定位、忠实履职,为溧阳建设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