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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接待代理律师 真诚开展释法答疑
2018-06-07 15:44:00  来源:

   6月6日下午,溧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松在院检察服务中心热情接待了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的代理律师董某某,当面听取意见并开展释法答疑工作。

  溧阳某服装有限公司就其报案仓库物品被盗一案,不服溧阳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委托江苏平凌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某某向溧阳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是我院受理的首例由当事人自行聘请律师代理申诉的案件,刘晓松检察长对该案高度重视,主动约见了董律师。 

  接待之前,刘检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专门听取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的情况汇报,认真审阅公安机关收集的案卷材料,对于调查取证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查。接待中,刘检认真听取了董律师的意见,就其提出的疑问作出一一回应和解释,并向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对现有的证据分析,认为该案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因该案系经济纠纷引发,刘检建议当事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减少诉累,希望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能配合检察机关一起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共同为溧阳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交流,董律师对该案的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并对刘检的热情接待及检察机关对其代理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了感谢。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