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立足职能强化服务,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一是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围绕全市“重大项目突破年”工作主题,找准检察工作的聚焦点和着力点,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细化14项具体举措,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执法方式,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打击危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影响经济平稳发展的各类犯罪,共起诉涉嫌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11件16人。
二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去年初将南渡检察室更名为中关村检察室,派驻在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主动走访园区内30家重点高新企业,举办检企座谈会,构建检企共建平台,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制作知识产权专题展板、宣传手册进行巡展,与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合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基地。依法办理2起涉案金额达120余万元的侵犯商标权案件,并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三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工作,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督天目湖水源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非法捕捞、“农家乐”发展等工作,督促相关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制作检察机关护航水源地保护主题宣传展板、微电影,并与天目湖镇政府合作,建设溧阳市水资源保护展厅。结合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公平正义在身边”法治教育体验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直观感受全市开展天目湖水源地保护一系列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水源地保护的自觉意识。加大打击力度,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破坏能源资源保护的犯罪案件6件16人。我院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工作,被评为常州市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佳案例。
四是服务基础民生改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共审查起诉该类案件83件125人。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齐全、高效便民的“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并同步开设“网上检务中心”,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综合效应,共受理首次信访案件234件,在工作中坚持“首次接待就要解决问题、首次办理就要定纷止争”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接待、办理、善后三个环节,着力提高初信初访处置成功率,探索推行“窗口”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机制,有力展示了检察机关便民、规范、公开、高效的良好服务形象。
二、严格执法惩防并举,全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一是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13人。通过办案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立案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100%,实现了案件零瑕疵、零违纪、零安全事故、零投诉、零涉检上访五个零的目标。2014年6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等一行专程来院调研反贪污贿赂工作,对我院推行的方向精准、侦查精细、审查精心、成效精良、队伍精干“五精”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二是坚持文明规范办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强化办案质量生命线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案流程,落实各项办案制度,切实加强办案警务区建设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全面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切实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所办理案件进行监督,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充分发挥溧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辐射引领作用,开展预防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努力以专业化预防带动社会化预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提供查询2819次。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共接待地税、金融等20批1500余人来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推行预防教育进家庭活动,发放《“夫妻手牵手”廉政教育手册》和《争当“廉内助”倡议书》,与市住建委、公安局联合开展案例剖析会,坚持在根源上查找发案规律,推动工作向体制化深度推进,撰写了《2013年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报告》等专项分析报告8篇,有力提升了预防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工作落脚点,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438件624人,同比分别下降2.82%和0.94%,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376件53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7件1069人,同比分别上升14.1%和9.6%,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751件1024人,报送常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7件12人。在案件办理中,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案件53件58人,提起公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47件308人;对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依法实行轻缓处理,共不批准逮捕88人,不批准逮捕案件率由往年的8.56%上升到15.43%,决定不起诉26人。
二是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或激化矛盾的案件开展风险研判。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情形的释法说理工作,将和谐调处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扎实推进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化建设,对轻微刑事案件建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程调解”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中聘任了8名“阳光评议员”,对所办理的检调对接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独立评议,力争在检察环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共受理检调对接案件250件,促成和解245件,成功率98%,涉案金额达4600余万元。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力打造“蒲公英爱心家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成立法治宣讲团和专业心理咨询队伍,与16所学校建立检校共建普法教育基地,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设计常州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法制宣传系列连环画,制作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普法宣传“微动漫”,在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配合支持下,成功举办首映仪式,达到“微动漫?微宣传?微效应”良好效果。联合民政部门,建立“经济救助为主导、法律援助为衔接、心理辅导为补充”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模式,对28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启动联合救助,发放救助款8万元。探索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归口于乡镇检察室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对426名矫正对象的矫正活动进行监督,针对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出境打工案件,及时介入调查,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确保不再发生脱管、漏管等问题。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加强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药品零售行业监管等专题报告5份,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2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坚守底线,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工作理念,强化“两个监督”。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2件5人,目前1件3人被法院依法改判;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同步录音录像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的调查报告先后被常州市委、常州市委政法委等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公安机关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依法规范执法。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争创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监管活动监督,共检查在押人员出所997人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书面检察建议2份、口头纠正59条,均得到采纳。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强化对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将审前未被羁押的罪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实刑之后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17人判实刑后,应羁押执行刑罚而未能实际执行,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69件,提请抗诉 13 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1 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3 件,对审判人员程序违法事项,依法发出14份检察建议予以纠正。针对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虚假民事诉讼问题,会同相关司法部门形成打击合力,通过运用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共依法办理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3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3件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五、狠抓作风提升能力,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善始善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开门纳谏、深入基层、发放问卷等多种形式,收集反映“四风”方面各类意见建议88条,并认真予以梳理,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表,确保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表彰宣传5位践行群众路线先进典型,引导检察干警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
二是加强自身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时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突出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围绕精细化目标强化内部规范管理各项举措,确保每项工作纪律和规范执法规定落到实处。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力开展网上案件监督管理,强化对案件质量跟踪的监督评查,集中对2821件案件进行考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督办作用,切实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和“八小时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事项。
三是深化素质能力建设。针对队伍能力提高缓慢,精英人才缺乏等现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着力解决能力“短板”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勤政廉政“八字”督导工作法的实施意见》,为每位青年干警配备导师,开展院领导“一对一”结对帮扶青年干警活动。不断完善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档案,发挥平陵法学社凝聚力,激发青年干警奋发有为的干劲、拚劲,有针对性开展了模拟审讯、主题演讲、苏浙皖三省巡回公诉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实战效果,有效提升了全员素质。
四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围绕去年“两会”以及走访代表委员过程中,各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梳理,院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邀请视察工作、参与执法检查、通报检察工作等方式,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共向社会公布各类程序性案件信息27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91份。着力打造立体化检察大宣传格局,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检察亲和力和公信力。
2014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第三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获得常州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加强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执法理念与司法改革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职务犯罪惩防、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开局之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检察院和溧阳市委的各项部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以持续深化民生检察和作风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奋发有为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溧阳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顺应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期盼,全局性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确定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重点举措。着力加大对破坏经济转型升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着力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力度,突出对创新型企业和产业的服务保障,强化对我市知名品牌的保护。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着力推行涉企案件专门化办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突出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犯罪,联合相关部门着力完善全市一体化的环境保护机制,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美好新家园。
二、把握人民群众对维护合法权益的新要求,多途径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坚持以最广大的人民利益为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决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始终保持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进行打击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切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等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乡镇检察室建设,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及时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风险隐患。着力加大司法帮扶救助力度,健全对特困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蓝图,大气力加强诉讼活动监督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始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整合办案资源,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全面落实修改后三大诉讼法的要求,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新职责,坚决依法监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共同坚持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严格把握证据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紧扣人民群众对深化司法改革的新愿景,有序化推进创新创优发展
牢固树立进取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着力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协查、案件咨询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打造透明司法,扎实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探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调动广大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法治教育体验活动,大力宣讲法治,促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法治信仰。
五、适应人民群众对转变机关作风的新常态,高标准强化队伍素能建设
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以优良党风带动检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坚持对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和纠风、惩治并重,建立健全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说情干扰办案的登记备案制度,加大问责、纠错的力度,以实际行动体现“零容忍”,真正让每一位干警做到稳得住神、守得住身。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着力培养适应新形势需求的专业化检察人才,为检察环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新蓝图催人奋进,新目标砥砺前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创新实干,奋力开创溧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溧阳全面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谱写“中国梦”的溧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
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