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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2025-02-03 10:11:00  来源:溧阳检察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溧阳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大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检察案件1843件,办案质效持续向好。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4件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45人次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中心,书写服务大局的发展答卷

  一是在维护安全稳定上用心用力

  检察机关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严的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全年共批捕243人,同比下降12.9%;起诉1041人,同比下降4.3%。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43人,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会同公安局成功挖出王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惩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起诉171人。突出惩治制毒贩毒、危害安全生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43人。从严从重办理缅北电信网络诈骗回流案,起诉8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

  二是在推进“检察护企”上谋深谋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十条举措”,全面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和常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起诉非法集资、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严重侵害企业权益犯罪57人,为企业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联合公安局清理涉企挂案8件,持续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

  三是在服务“开放创新”上善作善成。会同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出台会议纪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构建区域知识产权综合性全方位执法司法保护机制。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件,帮助被害企业获得1200余万元赔偿,有效维护企业商标权益。相关做法被省市两级院、常州市委政法委信息专刊编发推广,1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案例获评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典型案例。

  四是在助力“品质城市”上敢想敢为。紧扣市委“品质城市突破年”工作主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等行政机关共同运用好检察建议的“谏”与“纳”,围绕公共安全、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方面,开展伪劣灭火器安全隐患、城镇污水排放、外卖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之城。各镇区(街道)更换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灭火器3080个;高新区清理河道水葫芦等污染物31189平方米;市场监督管理局拉网式排查574家外卖餐饮商户,监督280家商户就食品卫生、储存等问题整改到位;水利局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专项行动,推动优化城镇污水排放管理。

  二、为民司法,书写安宁温暖的民生答卷

  一小案善治增进和谐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院领导主动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首次信访14件,对122件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由“治罪”向“治理”延伸,实质化落实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对38人不予批准逮捕,对18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钝化社会矛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宽不是法外开恩”,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81名被不起诉人的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罚款、训诫等检察意见,实现“罚当其错”。

  二是为困境群众排忧解难。联合人社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制定《关于共同加强特殊群体权益民生保障工作的意见》,深化协作配合,推动妇女、残疾人、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向37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3.4万元。强化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强制报告机制运用,惩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行为,批捕10人、起诉15人。在办理涉家庭纠纷案件中,积极帮助被害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勇敢说“不”。持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45余万元,保障勤有所得、劳必有获。

  三是佑夕阳老人颐养康乐。积极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公安局、民政局建立养老机构密切接触老年人岗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机制,协力完成对全市18家养老机构407名密接岗位工作人员的查询工作,筛查出2名不宜密切接触老年人的人员,并建议养老机构作出相应处理。联合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发现在早、处理在小、防范在先。与民政局共同开发“颐养智图”一体化监管平台,围绕入职查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进行常态化监管,守护老有所安。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现场会在溧召开,1件案件获评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并在大会交流工作经验。

  四是护青葱少年向阳而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2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建立常州首个药品零售企业履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将391家药店纳入强制报告义务主体,获评江苏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成立“萌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2个,入驻14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活动40余次。联合教育局开展30次法治进校园活动,25名干警与13000余名中小学生同堂交流。升级“萌竹”护未成长APP,新增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和校园“零零欺”两大功能模块,提升帮教工作系统化水平,防范整治校园欺凌。

  三、立足主业,书写公平公正的检察答卷

  一是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7件,监督立案8件、撤案1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件,纠正漏捕、漏诉21人。加大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力度,纠正审判活动违法8件,提起抗诉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协助常州市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5次,发现并纠正相关违规问题。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精准深化。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7件,办结230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件。开展“商事主体恶意注销监管问题”行政检察专项监督,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建立防治商事主体恶意注销长效机制。开展“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监督专项活动,发现监督线索100余条,聚焦套贷转贷效力认定、利息计算等法律适用问题,依法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有效遏制套贷转贷行为。关注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清收,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向适格主体主张权利,实现800余万元不良债权清收。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稳妥规范。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运用好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着力在诉前解决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固废物倾倒等公益损害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在审批监管、行业规范、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完成对蓄电池、充电器抽检1803次,约谈配件销售企业和网点186次,解除安全隐患87个。

  四是反腐败斗争纵深开展。作为江苏省首批、常州市唯一具有检察侦查立案权的基层检察院,贯彻“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要求,办理了常州市首例基层院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受理监委移送和自行立案侦查的贪腐犯罪案件17件,起诉11人,已判决11人,有罪判决率100%。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发挥提前介入作用,联合监委促成退赃退赔4016余万元。

  四、固本强基,书写可期可盼的自强答卷

  一是坚持政治立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全年组织党组“第一议题”学习30次,中心组学习15次,支部集中学习28次,开展政治轮训2次。将理论学习与专业能力提升有机结合,利用“周五学习日”、检委会专题学习、检察官联席会议,切实将讲政治与讲业务“两条线”拧成“一股绳”。组织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发布纪念“九一八”事变倡议书,引导检察干警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到检察工作中。

  二是突出素质强检。坚持深化“青蓝工程”,灵活运用小课堂、观摩调研、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能和应变能力。在常州市检察机关十佳青年公诉人及检察官助理技能竞赛、刑事抗诉法律文书制作技能竞赛中,均有4名干警跻身前十,共有10人次获奖,是获奖人数最多的基层院。深化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检校融合共建,1课题获江苏省检察院立项,5篇理论调研成果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刊发。

  三是筑牢清廉治检。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遵循司法规律,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对诉判不一、改变定性的案件开展专题检视与检务督察,全面审视证据体系和法律适用。组织开展退休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40余名退休人员签订《杜绝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承诺书》。结合干部调整、新进公务员录用、职务职级晋升等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对62件重大事项填报记录进行甄别。

  四是强化公开助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或事项48次,转化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件。畅通联络渠道,走访代表委员88人次,全年32名代表委员参与公益诉讼现场勘查、刑事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听取意见建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查阅案卷418次,其中互联网阅卷22次。

  各位代表,去年我们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履职、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我们的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更新,监督办案质效有待提升,还不能很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服务全市“六大品质”“十大工程”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储备仍然稀缺。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决战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溧阳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品质城市深化年”工作主题,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上狠下功夫,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是筑牢忠诚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成为每一个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溧阳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担当和主动意识,更好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常态化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大专项行动,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检察工作的突破口,坚守安全稳定底线,坚决依法惩治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盯企业发展所需所盼所忧,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三是提高监督质效。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以“三个善于”为目标导向,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引导干警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的本职本源。持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紧盯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薄弱环节,加大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恪守职能边界,加强对行政审判、行政执行活动的类案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规范性”等基本要素,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不断丰富公益保护手段,让公益保护更有力更可见。

  四是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坚持“用对一个人,激励一批人;用错一个人,打击一大片”选人用人导向,优化综合考评,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涌现出来。狠抓队伍素能提升,坚持重在日常、重在实战,练在平常、练在经常,用好“青蓝工程”,推进队伍政治素养、大局观念、专业能力的稳步提升。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党纪检规。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切实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锐意进取、接续奋斗,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在新征程上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溧阳新篇章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