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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宣告初尝试 释法说理新平台
2018-03-26 15:00:00  来源:

  “经本院审查,认为该案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也未发现侦查机关存在违法违规及怠于行使侦查权的情况,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3月21日下午,在我院公开听证室内,控申科与侦监科联合开展检察宣告活动,对朱某申请立案监督一案进行公开宣告。本次检察宣告邀请了公安机关原案承办民警和公益律师一同参与。

  在庄严的开场白后,控申科检察官首先宣读检察宣告的流程以及开展检察宣告的法律意义。紧接着由侦监科承办人阐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宣布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办理结论。在充分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后,承办人对朱某提出的异议点逐一回应,从事实和证据出发进行释法说理。原案承办民警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受邀律师作为第三方人员,从罪名的构成要件出发,分析论证了申诉对象并不构成犯罪的事实。控申科干警还从情理上对申诉人进行说理。申诉人朱某对检察宣告形式非常满意,并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结论。 

  检察宣告制度,改变了过去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的简单做法,通过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释法等方式,让当事人更清楚直观的了解案情,厘清对事实、证据和法律的认识误区,消除对检察机关监督结论的疑虑和排斥,有利于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权司法化运作,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达到息诉息访的良好效果。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