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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业务数据分析
2022-12-20 10:02:00  来源:溧阳检察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情况

  2022年7至9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4件57人,同比分别上升22.22%、上升7.55%。不批准逮捕共8人,同比下降42.86%,不捕率为12.31%,同比减少8.59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222人,下降12.94%,决定不起诉53人,同比上升39.47%,不起诉率为19.27%,同比上升6.3%。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6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5.60%。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监督立案。2022年7至9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7件。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7至9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和遗漏移送起诉9人。

  (三)刑事执行监督

  1.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3件,已纠正3件。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已纠正4件。

  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

  (一)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7至9月,共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

  (二)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7至9月,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6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2年7至9月,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5件,同比上升133.33%。其中,民事4件、行政31件,同比分别上升100%、下降8.82%。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7至9月,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1件,同比上升106.67%。

  四、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7至9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7至9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人,同比上升66.67%。(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7至9月,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共6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7至9月,共接收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9件次,50.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1件。

  六、专项斗争和服务发展工作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诉前程序案件16件,占总数的51.61%。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