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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季度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业务数据分析
2022-08-23 09:00:00  来源:溧阳检察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情况

  2022年4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1.04%,不批准逮捕1人,同比下降97.37%,不捕率为14.29%,同比下降21.9%。

  共决定起诉266人,上升13.68%,决定不起诉39人,同比下降9.30%,不起诉率为12.79%,同比减少2.74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9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7.02%。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监督立案。2022年4至6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3件。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4至6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和遗漏移送起诉14人。

  (三)刑事执行监督

  1.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4件,已纠正4件。

  2.监外执行监督1件。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已纠正2件。

  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

  (一)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2022年4至6月,溧阳市检察院共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

  (二)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4至6月,共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件。

  (三)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4至6月,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2年4至6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同比上升141.18%。其中,民事2件、行政39件,同比分别同比分别上升16.67%、5.88%。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4至6月,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7件,同比上升105.56%。

  四、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4至6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4至6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人,同比下降12.5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4至6月,开展社会调查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活动1人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4至6月,共接收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42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29人。

  六、专项斗争和服务发展工作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诉前程序案件22件,占总数的59.46%。提起公益诉讼2件,占总数的100.00%。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