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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6月26日头版】溧阳检察建议直击学校黑恶现象
2019-07-04 09:20:00  来源:

  

  溧阳检察建议直击学校黑恶现象

  □本报通讯员 刘璐璐 本报记者 郎建强

  “非常感谢检察官为我们上这节法治课!这个节点,对我们学校来说真的意义非凡,这一节课来的太及时也太有必要了!”近日,溧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王丽霞应邀为常州一家体育院校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校长对检察官们的到来连连道谢。

  5月10日,溧阳市检察院向常州某体育院校发出了检察建议,起因于一起由溧阳市检察院承办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案过程中,溧阳检察院检察官杨枫发现部分涉案人员李某、王某等人就是来自该校的在校学生。

  随着案件深入,检察官发现李某等人早在2009年就进赌场、放贷“混社会”,还因聚众斗殴被判过刑。在2011至2018年间,李某纠集同校同学参与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严重破坏溧阳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这无疑也对学校管理构成严重威胁,助长了学校的不良风气。

  溧阳市检察院立即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学校在法治教育、对学生价值观和消费观教育引导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发生与意识形态教育的缺失息息相关,只有将法治植入学员的内心,加强道德感化建设,并配以严格的管理举措,才能真正将学校的不良局面扭转过来。因此,溧阳检察院就问题提出了如何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怎样开展德育,引导在校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对在校学生的管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活动等具体的可行性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校校长高度重视,并针对建议内容进行讨论分析,并就问题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制定了落实方案。6月3日,该校就对检察建议书做出了回复,明确了近几年具体改进措施,从学校管理、思想教育、法治普及等方面落实整改,从学生思想到行为,从家长到老师到学员自己等多角度、全方位引起重视,做好综合管理工作。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