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和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与此次听证活动。
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酒后驾车逃避交警检查的案件事实,明确了需要听证的问题。随后,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分别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当场认罪悔罪。评议员们在仔细听取意见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刘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听证活动促进了不起诉程序的规范化、决策的科学化,也加深了人民监督员等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有利于强化保障人权、提升办案质量,有力地保障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